长春市七旬刘晶秀被秘密关押一年余 生死不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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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,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刘晶秀被劫持到兴隆山看守所,后被劫持到长春市市医院(即中心医院)六楼的公安疗区,即公安医院,也叫病监大队或监管中心。她被灌输不明药物,至今已经一年多。因为她独居,几乎没有亲人,无法替她请律师,至今生死未卜。

刘晶秀今年70岁,家住吉林省长春市。一九九四年,她开始修炼法轮功。修炼前,她患有心脏病、风湿病、气管炎及神经官能症等疾病,头痛的滋味她都不愿回忆。她炼功两个多月,疾病就消失了,找回了久违的健康。刘晶秀按照真、善、忍的法理去做,善以待人。

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医院一年多 生死未卜

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,刘晶秀因讲法轮功真相,被宽城区南广场派出所和宽城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。之后因为被医院诊断为高血压和有脑瘤,拘留所、看守所拒收。

警察与看守所协商,违规把刘晶秀挂名在第四看守所,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,将她劫持到公安医院。当时警察说:“你有病,没问题,我们跟局长商量用科学的办法给你治。”在公安医院,警察监督医生每天逼刘晶秀打针、吃药,以达到使她身体符合体检标准、把她劫持到看守所的目的。

警察花了两万元钱,“治疗”仍没有效果,只好把刘晶秀又劫持回南广场派出所,又非法关押她四天后,给她办理了“取保候审”。刘晶秀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,回到家。

这四十天的强迫“治疗”,给刘晶秀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,她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,现在又落入魔窟。这一年多来,没有她的任何消息,不知她被折磨到什么程度。

药物注射示意图

在这次被绑架之前的一年半,刘晶秀刚刚经历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医院四十天的魔难。

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,刘晶秀再被绑架,先被劫持到兴隆山看守所(长春市兴隆山镇苇子沟村)。她被关押期间,没有任何消息。

后来,亲人发现,他被劫持到长春市市医院(即中心医院)六楼的公安疗区,即公安医院,也叫病监大队或监管中心,每天被灌输不明药物,至今已经一年左右。

因为她独居,几乎没有亲人,无法替她请律师,至今生死未卜。

为百姓传真相 屡遭中共迫害
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中共党魁江泽民(已死)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,刘晶秀不畏打压,给民众讲真相,多次被非法关押、拘留和劳教。除了上述两次被迫害,已知的其它被迫害经历如下:

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,因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,刘晶秀女士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构陷,先后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及铁北公安医院,共计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十五天。

二零零九年六月,因赠送神韵晚会光盘,刘晶秀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,被劫持到红旗街派出所、苇子沟看守所及黑嘴子女子劳教所,因体检不合格,被劳教所拒收。被释放的第二天,又被绑架到柳影路派出所,直到后半夜才回家。

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,刘晶秀在家门口被绑架,被劫持到长春第三看守所,被非法关押三十三天。

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,刘晶秀被曙光路派出所绑架、非法抄家,被劫持到长春市拘留所(即苇子沟拘留所)非法拘留十五天。

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,刘晶秀在一家超市附近讲真相时被绑架(责任单位可能是长通路派出所),于第二天回家。

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 迫害者需承担罪责

《宪法》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。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生效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,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,说明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属于合法出版物。

因此,《刑法》第三百条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不适用法轮功学员。即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,而且法轮功教人向善,是有目共睹。也就是说,在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几年中,公检法司人员在中共的诱惑、唆使、威逼、利用下,对法轮功学员做的一切都是违法的。

公检法司人员不仅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监控、抓捕、关押、劳教和判刑,而且采用暴力,打死、打伤、打残了无数修心向善的无辜的法轮功学员,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,犯下了滔天大罪。

《公务员法》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,公务员执行明显的违法命令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,规定警察办案终身负责制,而且现在政法系统还在倒查三十年。

谁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,都要承担责任,到清算迫害法轮功的时候,那些参与迫害者,将面临什么?望迫害者三思。凡事要给自己留后路,善恶有报是天理,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,是悖逆天理的事情,不仅面临将来的法律制裁,而且还要遭天谴的。三年的中共病毒(武汉肺炎)瘟疫,就是针对共产党份子来的。

刘晶秀遭迫害详情,请见明慧网报道《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长春刘晶秀遭中共迫害》、《长春六旬妇女在家门口被恶警绑架经历》、《长春刘晶秀被迫害四十多天的遭遇》。


参与迫害者相关信息

长春市中心医院
地址:长春市北安路500号(人民大街与北安路交汇东行100米)或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
邮编:130051
监管病房:0431-84339150
存钱电话:0431-84339152
官网电话:0431-88970109、0431-88916232

公安医院正面

公安医院侧面(东侧)

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
地点: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000号
邮编:130051
电话:0431-89990737、0431-86137110
局长:赵立群
副局长白晓华:15904400888
政委徐刚:15904405809
国保大队队长房向光:15904405677

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南广场派出所
地址:上海路139号
邮编:130042
电话:0431-82942110
所长:郑维实
副所长:赵旭锐
警察:孙春宇、王昌嵩、赵冬生、潘磊、刘鹏、王焱、孙博、刘鹏、徐鹏、钱昆、赵长中、徐海东

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289号
邮编:130022
总机:0431-85287000、0431-85205217、0431-85205794
指挥室:0431-85201100
法制科:0431-88905060
国保大队:0431-85281970、0431-85214998、0431-88905090
分局电话:0431-8612152、0431-85284533
纪检组:0431-85295228
法制科:0431-85295238
情报指挥室(办公室):0431-85290085
刑警大队:0431-85205721
出入境管理大队:0431-85205809
网络安全保卫大队:0431-89136271
禁毒大队:0431-85287817
经侦大队:0431-85205829
治安管理大队:0431-85205833
户籍大队:0431-85205725
传真:0431-85202200
局长:李永胜

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派出所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树勋街11号
邮编:130022
电话:0431-88915083
所长:赵欣宇
副所长:毕岩
警察:李梓超、李康正、孙跃利、王金尧、张伟、曹达、梁博洋、陈盛林、车鹏飞、施松青、卢明杰、夏丽梅

长春市公安局
地址:人民大街2627号
邮编:130051
电话:0431-85250110、0431-88907326
局长:林海峰
党委副书记:张兴桥
副局长:梁文成
副局长:杜占武
副局长:李燃
政治部主任:刘景泽
副局长:张力游
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:王开远
特勤局局长:杜宝虎
交警支队长:李一鸣
局长助理:常健


——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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